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针对备受关注的电商平台、电商入驻、**、虚假销售等都做了相关规定。电商法的出台,意味着电商告别野蛮发展模式,进入到一个全新发展阶段。
线上电商自2008年前后快速崛起后,10年间交易额增长了10倍以上,成为“互联网+”发展最快的领域,特别是网络零售额,早在2013年就已超过美国跃居全球第一。2018年“双11”,天猫成交量再创新高,达到2135亿元,广为世界所瞩目。
不过,在电商法还没有问世的这些年,线上电商是处于野蛮增长的态势,几乎渗透进一切消费领域,不仅迅速改变着城镇居民生活,连许多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乡村,也因搭上电商平台而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可以说,线上电商极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消费方式。
电商的出现与崛起,不仅改变了人们购物的方式,也对家电流通渠道带来根本性的变革。据大数据公司奥维云网(AVC)的数据显示,家电产业(不含3C)在线上电商的销售占渠道的25-30%,超过全国性连锁大卖场占比,成为专卖体系外的第二大商流渠道。可见其发展之迅速,出乎业界和人们的意料。
不过,在线上电商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必须正视和亟待规范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网店促销不规范、虚构评价、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电商平台成为山寨产品的云集之地,严重损害了注册品牌的形象;三是通过“**”充量,平台恶性竞争等乱象频出,饱受业界质疑。
在互联网线上电商备受争议之际,如何责任主体,如何区别以及新业态的合规性认定,分发挥线上电商充优势,避免劣势的蔓延,特别是因法律的空白,令职能部门遭遇执法行政障碍等问题,****常委会于2013年12月7日启动了电子商务法立法,历经近5年讨论修改,终于在2018年8月31日由****常委会表决通过,填补了电商这一新生领域的法律空白。
线上电商的出现,对家电流通来说是有一个接受过程的。线上电商刚出现时,业界并不看好电商作为家电渠道的。原因很简单,家电绝大多是耐用消费品,与快消品不同的是其价值比较大,在信用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之前,消费者是不愿意在线上购买价值较高的家电品的。实际上,厂商也不愿在线上线下形成两套价格体系,对参与线上布局并不热心。
经过近十年线上电商的发展,互联网迫使人们交易的信誉不断提升,消费者也逐步接受线上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厂商也采取了线上线下两个产品系列,避免了线上线下冲突的担忧。近3-4年,家电品的线上电商销售开始高速增长,几乎占据家电渠道1/4强的份额。不过,在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之前,线上电商无疑是在裸奔。
今年1月日,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等作了明确规定,这对已经依赖于线上电商的家电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利好,不仅市场有望迎来相对健康的竞争经营环境,也将大大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无论如何,家电产品是相对价值比较大的商品,在厂商开始依赖线上电商这一渠道后,如果经营中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范,其发展必然会受到各种干扰和掣肘。加之5G时代即将来临,线上电商销售更会再上一层楼,而此时电商法的出台实施,尤为显得其意义非凡!
(文章来源:家电魂-公众号,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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