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奥拓电子与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全体原股东作为乙方的沈永健、周维君、王亚伟、罗晓珊、广州中照龙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同日,奥拓电子作为甲方与上述作为乙方的千百辉交易各方就千百辉具体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事宜签订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各方同意,如千百辉在盈利承诺期间内(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各年度实现的实际盈利数总和高于各年度承诺盈利数总和的,由千百辉对其核心团队成员进行现金奖励。
2018年12月26日,奥拓电子发布公告称,12月25日,公司收到沈永健、周维君、王亚伟、罗晓珊、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百辉相关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方放弃超额完成业绩的业绩奖励的承诺》。
为支持奥拓电子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分享未来发展的红利,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千百辉相关方一致同意自愿放弃《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3.6条“现金奖励”中甲方对千百辉核心团队成员2016-2019年度进行现金奖励约定的权利。
千百辉相关方放弃超额业绩奖励,并不能免除《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所有乙方应承担的原有业绩补偿承诺等义务。
奥拓电子表示,2016-2017年度,千百辉实际盈利数均超过承诺业绩数,公司预计业绩承诺期内(2016-2019年度)千百辉累计实际盈利数将超过累计承诺业绩数,现千百辉相关方放弃2016-2019年度的超额业绩奖励,对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文章来源:半导体照明网,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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