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经信局印发《2017年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山市2017年设立2亿元财政补贴资金,分两次对佛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用电量以及佛山市工业企业使用天然气费用进行补贴。本次补贴主要针对2017年上半年的补贴工作,2017年下半年的补贴工作将根据实际用电、用气和补贴资金余额情况,在2018年一季度组织实施。
通知中表示,在佛山市内注册的,2017年1-6月企业新增用电量(同比增长量)大于等于10万千瓦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2017年1-6月新增用电量每千瓦时按不超过0.08元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最低不少于1万元。
在佛山市合法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工业企业,2017年1-6月企业用气量大于等于10万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天然气不超过0.08元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最低不少于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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