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实木复合地板用胶合板产品监督抽查,抽查了吴兴、南浔等2个地区15家企业的15批次实木复合地板用胶合板产品,不合格0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 2017年实木复合地板用胶合板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注:1.本表格内容应根据监督抽查信息如实填写,无此项内容的,则以“/”标示; 2.检验结论分为两种:检验结论为“符合监督检查要求”的,以字母“P”表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以字母“F”表示;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应在备注中注明“拒检”; 4.不合格项目应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名称
(文章来源:今日家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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