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泉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涉嫌以假充真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争取补偿款1100元。
不久前,消费者王先生在平泉当地一家家具专营店购买某品牌“实木”家具五件套,回家后发现家具表面及外包装没有标牌。而且这套所谓“实木”家具并非全实木,除表面主要框架外,其余都不是实木结构。王先生怀疑其购买的家具为“三无”产品,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嫌疑。因此他要求商家必须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但双方在补偿数额上产生较大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王先生来到了平泉县消协进行投诉,要求消协助其维权讨一个说法。
“实木”家具并非全实木缺“五证” 消协多方调解获赔偿(网络配图)
经现场核查,消协认定事实与王先生所言相符。消协工作人员利用《消法》 有关举证责任倒置的条款,要求商家自证清白,商家经与厂家多方联系,最终也未完整的提供相关证书。最后,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方调解,耐心细致地做通双方的工作,近日,买卖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补偿消费者人民币1100元。
原标题:实木家具缺“五证”消协调解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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