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材网讯: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1月10日发布《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下称“标准”)。其中对汽车整车制造、印刷、木质家具制造、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表面涂装这八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低去除效率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同时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提出了明确要求。新建企业自2017年2月10日起执行此标准控制要求,现有企业自2018年2月10日起执行此标准控制要求。
记者留意到,标准对涂料行业的范围说明是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表面涂装则包含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家具制造、汽车维修业的涂装工序等范围。此外,标准还提供了汽车制造涂装生产线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总量的核算方法等。
此标准对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的限制,有助于我国大气环境的改善,涉及的涂料行业走向绿色环保之路,促进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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