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材网讯:受“互联网思维”的影响,许多传统灯饰企业也纷纷投靠电商的怀抱,在网上组建电商平台。其实传统的照明灯饰企业不是不愿意接受电商,而是很难解决一个很大的矛盾点,就是传统代理商渠道的价格和线上销售价格不能统一的问题。经过几年的尝试和摸索,行业也慢慢形成了以下三种模式,三种模式各有优劣,这得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论。
受“互联网思维”熏陶 传统灯饰企业纷纷投靠电商(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是双品牌运作模式。顾名思义,双品牌运作就是采用两个品牌来运作,即线上与线下分别采用两个不同的品牌。它的优势是可以很好地解决传统灯饰企业原有线下代理商价格与线上冲突的问题,劣势是对线上运作团队的要求相对较高。由于线上品牌是新品牌,没有任何市场基础和知名度,相当于重新运作一个品牌,这就要求线上运作团队具有非常强的品牌推广和运作能力,资金的投入也相对要大很多,否则很难在激烈的线上竞争中脱颖而出。
二是产品差异化运作模式。即线上与线下实行产品差异化运作,比如分别进行不同款式、不同系列或不同品类运作。线上有的产品,线下没有,线下销售的产品,线上找不到。这样可以有效区分线上与线下产品,解决产品价格冲突问题。而对于光源或商照等定型类产品来说,更有企业做出用瓦数来区分线上与线下,比如线上销售30瓦以上的大瓦数产品,线下销售30瓦以下的小瓦数产品,这也不失为一种方法。但这种模式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有足够支撑线上与线下两条路的产品。这种模式也是目前使用最多的一种模式。
三是统一零售价运作模式。这种模式是将线上与线下的零售价格全部统一标注。它更倾向于将电商或者将线上销售作为一种补充和工具,不注重线上实际成交和销售。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方便代理商将消费者引流到线下实体店内,促进线下销售;它的弊端在于线上价格没有优势,线上成交量极低。
这三种模式是现在许多传统灯饰企业常用的经营手段,每种模式都有利有弊,这对于还未找到电商运作方向的灯饰企业一个好的发展契机,具体选用哪种还需根据实际来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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