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材网讯:据悉,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罪一案9月1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指控,吴长江挪用资金逾9亿元、职务侵占1370万元。面对控告,吴长江表示“不认罪”。
雷士案昨日开庭 吴长江被控挪用资金9亿元职务侵占1370万元
被控挪用资金逾9亿元
吴长江:全部用于修建雷士大厦
起诉书指控,吴长江在担任雷士控股公司总裁、世通投资公司董事长、香港雷士公司董事长、雷士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利用雷士中国保证金作为担保,为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雷立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华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江特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向3家银行先后共申请流动资金借款9.02亿元。这五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长江。后因无力偿还上述贷款,上述3家银行将雷士中国公司的人民币55650.23万元保证金强行划扣。
在庭审上,吴长江称,上述贷款全部用于修建“雷士大厦”。表示此举是为了给雷士照明争取重庆政府的优惠待遇、优先采购权和土地转让权。
涉嫌侵占公司财产1370万元
起诉书还指控,吴长江分别于2014年、2011年期间两次职务侵占雷士公司财产共计1370万元。
起诉书显示,2014年,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的财务出纳黄某军在吴长江的指使下,先后两次将公司的废料款划入吴长江个人账户,共计370万元。破案后,上述人民币370万元未能追回。
另外,2011年,吴长江指使郭某将本应付给惠州雷士公司的1000万元货款转手给深圳某投资担保公司,用于偿还吴长江的个人借款。破案后,上述人民币1000万元未能追回。
以上,吴长江涉嫌职务侵占雷士公司财产共计1370万元。
庭审现场,吴长江对以上控告表示“不认罪”。
“雷士案”回顾:
2012年,吴长江与股东软银赛富发生了冲突,遭遇第二次“逼供”并被迫辞去在雷士照明的职位。在经销商的帮助下,吴长江于9月初重返雷士。
随后,吴长江引入王冬雷控股的德豪润达。德豪润达以共计16.54亿港元收购雷士照明普通股及股东NVC共计6.33亿普通股,占股20.08%,成雷士照明最大股东。吴长江则向德豪润达认购1.3亿元定增股份,成为德豪润达第二大股东。
合作的前期,吴长江和王冬雷这两个盟友关系融洽,但好景不长,不久后两人关系开始走向恶化。
2014年5月,德豪润达继续增持雷士股份,王冬雷成为雷士照明的董事长。
2014年6月,吴长江被任命为执行董事。
2014年8月,雷士照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超过95%的股东投票支持罢免吴长江的董事职务及其在11家附属公司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职务。同时,大股东对雷士照明的管理层进行了大清洗,雷士旗下11家附属公司的董事会全部更换,包括雷士创始人吴长江及其他高管全面出局。接替他们的,德豪润达和施耐德及软银赛富的管理层。
同月,吴长江起诉王冬雷,要求请求返还营业执照、公章等。
2014年9月,雷士照明公司公开表示将起诉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雷士照明披露的信息指出,吴长江未经董事会的授权,私自通过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帐户于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3日、2014年7月18日先后三次为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雷立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违规担保。违规抵押担保致使雷士照明遭1.73亿巨额损失。
另外,信息还披露,吴长江擅自代表雷士照明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私自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恩维西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各签署许可协议,授权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20年。
2014年10月,惠州市公安局就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正式立案侦查。
2015年1月13日吴长江被依法执行逮捕。
2015年12月10日,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吴长江案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9月1日,该案在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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