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张先生向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关注质量》节目爆料,称自己于2013年购买了一套聊城裕昌水岸新城商品房,开发商是裕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交房后,张先生发现房屋地板砖、窗户等均出现质量问题。目前,张先生多次维权,但一无所获。
据张先生介绍,房屋交房后,他发现厨房、卫生间的地板砖有掉瓷的情况。同时,家中的塑钢窗户也出现弯曲的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关闭。前期,它曾与开发商、物业等沟通,但始终没能解决问题。
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他手中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且其中有明确规定,房屋中的瓷砖质保期为一年。张先生希望能通过房产消费公益法律服务团尽快解决问题。
对此,律师孙崇合分析认为,“商品房的维修,最直接的关系是开发商。消费者可以找物业,但只是提供物业服务,不对商品房的质量负责。而对于土建部门,那是开发商应该对接的方面,消费者不用去对接。”孙律师表示,张先生当下最重要的就是尽快找到开发商,争取在质保期一年之内将问题解决。对此,我们也将继续关注事件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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