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2018年年会暨第三次理事会议在临沂蓝海大酒店举行。
大会现场
临沂市兰山商城管委会主任李顺峰、临沂市兰山商城展馆馆长李发现、临沂市兰山商城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陈臣、华强企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兼华强集团副总经理李庆刚、临沂市照明电器协行业协会会长刘同光、临沂灯具城总经理邢建奎、鲁南商报总编秦承军、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党支部书记徐彬及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40位理事出席协会年会。
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会长刘同光
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会长刘同光作2018年工作总结表示,2018年在临沂市、区两级商城管委会和华强集团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协会的章程和宗旨,以服务会员单位、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加强会员单位联络、促进行业诚信自律为为主线,求真务实,勇于承担,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徐彬
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徐彬在总结2018年工作中表示,回首2018年,整个经营市场面对全球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在政府各级党委的正确引导下,临沂照明电器协会党支部也克服诸多不利因素。
正确面对社会环境大趋势,协助企业和市场经营业户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得到了良性快速成长,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效益,为国家建设和市场发展发挥了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程贵芳对2018年财务工作报告进行详细的公告和传达,并对2018年的会费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和讲解。
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程贵芳
随后,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崔国歌传达“当心消费单位”评选实施并宣读倡议书。
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崔国歌
1、杜绝虚假宣传和消费陷阱,尊重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不做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按时足额缴纳税费;
3、在经营中做到注重信誉、恪守职业道德、礼貌待客、文明用语、优质服务;
4、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明码标价。不随意抬高价格、不乱收费,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5、文明守法、诚信经营、公平交易,不搞价格欺诈、不搞虚假宣传。服务和售后服务有保障,严格按国家规定及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
6、遵纪守法,不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能够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
7、严格执行相关索证索票制度或进货台账制度,加强对每批次商品的进货检查,对不合格商品严格下架退市;
8、维护经营秩序,在营业执照核准经营场所经营,不占道经营。
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秘书长肖志永
最后,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秘书长肖志永传达协会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及2019年会长轮值的方案进行公布和讲解。
对临沂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进行划分及轮值的分工,分为户外及电器分会、制造业分会、室内灯饰第一分会和室内灯饰第二分会,也对轮值会长进行分组和分工,充分发挥会长们的主观积极能动性,让协会的工作及服务会员的工作做得更完善。
(文章来源:古镇灯饰报-公众号,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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